南投縣永和國小推動校園零體罰防治工作計畫

南投縣永和國小推動校園零體罰防治工作計畫
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校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1.教育部96年6月22日台訓(一)字第0960093909號函辦理
2.南投縣政府96年10月8日府教學字第09601927970函辦理

貳、計畫緣由
一、體罰的不利影響
兒童權利宣言在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第十四屆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大會為使兒童能夠有幸福的生活,並顧及個人與社會的福利,以及兒童能夠享受本宣言所列舉的權利與自由,公布兒童權利宣言。隨著人權思想的發展與對體罰不利學生身心發展的後果的了解,使各國政府開始立法禁止體罰;而我國也於95年12月27日明令禁止體罰。
雖然體罰可以收到暫時壓抑效果;但卻弊多於利,包括破壞師生關係、貶低兒童自尊與造成不安恐懼、形成負向情緒管理、以及鼓勵教育人員發洩自己的不滿,因而帶來往後更嚴重的虐待行為。因此,教育人員應學習了解學生各種偏差行為的成因,以及如何管理情緒,並採用其他正向管教方式,以杜絕體罰及其他違法與不當管教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二、相關法令
我國於92年1月15日修正公布教師法,其中第17條第1項第4款明定,教師應負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因此教師應善盡輔導與管教學生的責任,以輔導代替懲罰,並採取合於教育專業的管教方式。
為進一步保障學生權益,並杜絕體罰對學生性格發展之不良影響,我國於95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教育基本法,其中第8條第2項明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三、現況
據教育部96年3月進行之第8次國中學生校園生活問卷之抽樣調查結果指出,在95年1年間有44%的國中學生遭受體罰。因此,在禁止體罰入法後,如何協助教育人員增進專業與輔導知能,放棄體罰及其他違法或不當之管教方式,改採其他合理有效管教學生之方法,乃刻不容緩之要務。

参、計畫目標
一、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育人員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輔導知能,並加強教育人員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知能。
二、了解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針對常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之教育人員,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用正向管教方法。
三、要求學校在教育人員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肆、計畫期程:96年8月1日至99年7月31日止。

伍、推動策略
本校研擬校園正向管教工作計畫,推動三級預防工作,據以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本校執行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工作,內容如下:

(一)初級預防:
目標
透過專業成長教育,增加教育人員對體罰影響之認知與對學生偏差行為之類型、成因及合理有效處置措施之知能,並加強教育人員班級經營及情緒管理之能力。
策略
發展多元專業輔導管教措施,提升教育人員心理衛生及輔導知能。
行動方案
(1)增加教育人員對體罰缺點與負面影響之認識,促使教育人員放棄體罰。
(2)強化教育人員輔導知能,鼓勵教師分享正向輔導管教策略,學習有效的行為改變技術,以及班級經營策略與技巧;並融入班級教學活動中。
(3)增進教育人員情緒管理知能,避免教師於盛怒情形下管教學生。
(4)利用週會或相關集會或週三下午研習進修,加強宣導正向管教政策,並透過親職教育活動與家長溝通,建立輔導管教之共識。
(5)協助教育人員處理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紛爭。
(6)參照相關法令及學生、家長等之意見,檢討修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及校規,營造友善校園。
(7)協助各班修訂班規及生活公約。
(8)有關學生服裝儀容之規定,本於健康、舒適與美觀原則,以溝通凝聚共識,以創造開明、信任之校園文化。
(9)開設高關懷課程,協助處理校園之中輟及高關懷群個案。
(10)透過舉辦班親會或親職教育活動、新生訓練,對家長宣導正向管教之理念與作法。
(11)依「友善校園人權指標」建構校園人權環境,並進行自我檢核及檢討策進。
(12)訂定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與具體行為準則,並融入課程或相關活動。

(二)二級預防:
目標
確實了解各教育人員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現況,針對使用違法或不當管教方式之教育人員,提供繼續教育與輔導,協助其採取正向管教方法。
策略
建立支持網絡,透過團隊支援與輔導,早期介入與協助。
行動方案
(1)建立並宣導學生申訴專線或管道;每月統計申訴案件,向所屬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回報。
(2)提供研習與進修機會,建立關懷支持系統。
(3)結合校內相關心理諮商輔導資源,提供教育人員教學輔導之諮詢。
(4)建立「輔導義工制度」,積極推動退休精英、風華再現,輔導弱勢學生課業及人際關係。

(三)三級預防:
目標
要求學校在教育人員違法處罰學生之事件發生後,進行通報與處置,以預防體罰之再發生。
策略
建立教育人員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行動方案
(1)建立教育人員嚴重違法處罰學生之危機處理與善後處置標準作業流程。
(2)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進行通報。
(3)教師若違法處罰學生,應按情節輕重予以告誡,或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予以申誡、記過、記大過等懲處;如為重複且情節重大者,應依不適任教師「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積極辦理。
(4)必要時結合專業輔導人力及相關社政資源,協助輔導違法或不當管教之個案教師與學生。
(5)在事件發生後,加強教育人員對個案管教行為是否合理有效之討論,並密切觀察注意與處理其他教育人員與學生所受到的影響。


陸、預期成效
一、落實「零體罰」目標,建構友善學習環境。
二、轉化教師與家長管教心智模式,降低不當管教之頻率。
三、提昇認輔制度成效,消弭學生偏差行為。
四、做好「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通報事宜,按時確實呈報。
柒、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勻支。
捌、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若有修正事宜,則另行修正。